今日是:

原标题:强直性脊椎炎治疗原则。

强直性脊椎炎治疗原则:

1.强直性脊椎炎病人在35岁以后病变明显缓和,早期治疗可获得良好效果。早期在消炎痛镇痛药物和湿热外敷控制症状的情况下,尽早进行矫正和预防畸形的功能锻炼,并持之以恒。

2.必要时可用肾上腺皮质类固醇。

3.为了预防畸形,在急性疼痛期,可用石膏背心、下肢牵引等方法治疗。

4.晚期已有畸形强直者,应在病变静止后施行矫形手术,以改善功能。常作的手术有脊柱截骨术,髋关节人工全关节置换术,股骨髁上截骨术等。

5.放射治疗能迅速止痛,但不能制止病变的发展,且有诱发白血病或纤维肉瘤等恶性肿瘤之可能,故应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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