颈椎病病人伴有体温升高、化脓性疾病、各种内脏器官疾患急性期、有出血倾向的疾病、局部骨折或损伤未愈、恶性肿瘤晚期等,暂时不宜采用体疗。不能采用体疗较为明确的指标有:①发热38摄氏度以上;②静息时脉搏每分钟超过100次;③舒张压大于120毫米汞柱,并有自觉症状;④收缩压低于100毫米汞柱,伴有自觉症状;⑤心功能不全,有心源性哮喘、呼吸困难、全身水肿、胸腹水;⑥近期(10日内)有心肌损害发作;⑦严重心律失常;⑧在静息时有心绞痛发生;⑨体质特别虚弱。
1.由于年龄、体力、病情等因素的不同,在实施体疗时应十分注意运动量的大小。颈椎病为退变性疾患,超负荷的活动不仅加速或加重颈椎的病理改变,而且易引起外伤或发生意外,尤其是脊髓型病人更要注意。椎动脉型颈椎病病人进行侧转和旋转运动易压迫椎动脉而加重眩晕症状,所以椎动脉型眩晕症状明显或伴有供血不足时,侧转和旋转动作宜少做、慢做,甚至暂时不做。手术以后,因恢复和愈合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局部安定制动,故在术后3个月内忌作过多的颈部体操,尤其是做过颈椎前路椎体间及后路大块骨片架桥植骨和人工关节植入的病人,更不宜进行锻炼。
颈椎病的体疗,是治疗的重要手段之一,尤其适合于症状轻微和康复期、手术后的病人。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注意观察病情变化,若病情加重且无其他原因,应暂时停止锻炼。要在专科医生或体疗医生的指导和带操下,明白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