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妇女可以发生多种生理性和病理性的皮肤改变,其原因多与妊娠期体内皮质类固醇激素、雌激素及雄激素水平改变以及相关免疫、代谢状态有关。
妊娠期皮肤的生理性改变
1、色素沉着:约发生于90%的孕妇,常见局限于乳晕、腋下、外阴及肛门周围、腹正中白线等处,色素沉着多出现于妊娠早期并呈进行性加重直至分娩,分娩后可自然消退但多不能恢复至原来的颜色。
2、黄褐斑:黄褐斑是发生在孕妇颜面部的色素沉着,约发生于50%-75%的孕妇,多发生在妊娠中期,虽然大多数可在产后1年内消失,但也有报告30%的人10年后仍持续存在。
3、色素痣:有些孕妇妊娠前已存在的色素痣在妊娠中加深,有些痣可增大,并可产生新痣,损害可有某种程度的减退。
4、妊娠纹:妊娠纹约发生于90%以上的孕妇,主要分布于腹部,亦可见于胸、背、臀部及四肢近端,通常在妊娠6-7个月时出现,开始为紫红色或暗红色,以后为白色或皮肤色,稍显凹陷,终生不消退,但无明显不适症状。
5、牙龈增生:牙龈增生几乎发生于所有孕妇,常见于妊娠初期开始,至第9个月达到高峰,分娩等日至数周内消失,这种齿龈的变化可引起肿瘤样增殖,临床上呈肉芽肿样外观。
6、蜘蛛痣:蜘蛛痣妊娠后期出现,好发于颈部、眼周及上肢,分娩2-3个月后,其颜色可变淡,但往往不能完全消退。
7、多毛与脱发:多毛见于妊娠初期,以上唇面颊最为明显,亦可见于四肢或北部,可伴有痤疮或其他男性化现象;脱发则以分娩后4-20周内为明显,经6-15个月可完全恢复。
8、掌红斑:出现于妊娠早期,分布在鱼际、小鱼际或整个手掌,为弥漫红斑或斑点状与在肝硬化中所见相同,指部常不累及。此外,尚可见下肢静脉曲张,痔,软纤维瘤增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