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皮肤病的外用药物很多,从剂型上分类大致有:溶液剂、软膏剂、油剂、霜剂、洗剂、糊剂、酊剂和外用散剂等。从药物作用分类有:清洁药、保护药、止痒药、收敛药、角质溶解药、角质增生药、消毒抗菌药等。选用皮肤外用药时,应根据病因和病损的不同阶段加以选择:
1、急性期 皮肤有红、肿、丘疹、皮疹、水泡而无外溢者,用粉剂或洗剂为宜,它们有安抚、冷却、止痒及蒸发作用,可改善皮肤的血液循环,消除患处的肿胀与炎症。急性期时不能用糊剂及软膏剂,因为它阻滞水分蒸发,增加局部的温度,可使皮疹加剧。急性开放性皮炎,则宜用湿敷。
2、亚急性期 皮肤有小片的糜烂,伴有少量渗出液,也有的为分散的丘疹或出现鳞片和痂皮,此时一般用糊剂。如无糜烂渗液,可用洗剂、霜剂等,有痂皮时先涂以软膏软化后拭去,再用外用药物使药物易吸收。
3、慢性期 皮肤干燥、增厚、粗糙、苔藓样变或角化过度,此期应选用软膏或霜剂、硬膏等。苔藓样变也可用酊剂,能保护滋润皮肤,软化附着物,使其渗透到病损深部而起作用。感染化脓性皮肤病,应选用适宜的抗感染药物。
4、皮肤瘙痒 止痒药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挥发性物质,如樟脑、薄荷脑、冰片等,另一类为有局部麻醉作用的药物。如石炭酸、地卡因、苯佐卡因等,可配成粉、搽、洗、酊、溶液剂等,用于皮肤的瘙痒性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