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受妊娠影响的非特异性皮肤疾病
  1、因妊娠而好转的疾病
  ⑴ 化脓性汗腺炎及Fox-Fordyce病(大汗腺痒疹)由于大汗腺的分泌功能减退,妊娠期症状可减轻而趋于好转。
  ⑵ 结节病妊娠中其症状常有不同程度的减轻,原因不明。
  ⑶ 银屑病有人对妊娠与银屑病的关系进行统计分析表明,大多数银屑病患者(76.7%)在妊娠过程中病情会有变化,63.3%的患者注意到妊娠期间病情有所减轻,87.7%的患者分娩后病情有所加重,多在4个月内,研究者认为是妊娠时的雌激素和孕激素的变化导致了免疫监视状态的变化。

  2、因妊娠而加重的皮肤病妊娠易使某些皮肤病加剧,这些皮肤病可概括5种类型:
  ① 感染性疾病,如念珠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尖锐湿疣、糠疹癣菌性毛囊炎、单纯疱疹、水痘/带状疱疹及麻风;
  ② 免疫功能发生变化的疾病,如红斑狼疮、系统性硬化病、多发性肌炎(PM)/皮肤炎(DM)和天疱疮;
  ③ 代谢性疾病,如迟发性皮肤卟啉症,肠病性肢端皮炎;
  ④ 结缔组织病,如Ehlers-Danlos综合征:弹性假黄瘤(PE);
  ⑤ 其他疾病,如何变性红斑色化性皮病、样肉芽肿、神经纤维瘤、艾滋病与恶性黑色素瘤。

  (1)感染性疾病在正常妊娠时期,细胞免疫普遍存在免疫抑制倾向,因此某些感染可首次出现,可更多发生或更为严重,妊娠时期念珠菌性阴道炎的发生率可坟加10-20倍,有报道妊娠前白色念珠菌感染可引起胎儿宫内感染死亡。病母所生新生儿念珠菌培养可高达50%,新生儿念珠菌经产道感染,通常于产后数天,口腔和尿布区出现念珠菌性损害,控制真菌感染最好的办法是局部用药,咪唑类药物比制霉菌素更有效,它们对妊娠中期和晚期的胎儿无不良反应,连续7天的治疗是有必要的。尖锐湿疣在孕期能迅速生长,可产生大的赘疣从而阻塞产道,可用电干燥法、冷冻治疗或激光气化治疗。照射、免疫疗法和抗代谢药物等孕妇禁用。二氧化碳激光疗法并发症少,术后疤痕不明显,治愈率高,在门诊应用方便,有报道妊娠26周后患者原发性皮肤粘膜单纯疱疹感染最终可导致疾病播散,但极为少见。播散性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可引起肝炎、胰腺炎、心肌炎、脑炎和凝血病,孕妇和胎儿的死亡率高达50%。任何伴有肝炎、骨髓抑制及口腔或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无环鸟苷静脉注射有效,但不能预防新生儿疾病。对孕妇活动性损害的新疗法为全身应用无环鸟苷,它对胎儿可有预防作用,并能有效防止复发,孕妇耐受性良好。

  (2)免疫功能发生变化的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SLE)的发作与高雌状态有关,提示本病是受激素调节的。妊娠时期有某些生理性改变,如肌痛、面手和小腿水肿,掌和颧部红斑和毛发变化等,可与SLE相混,抗核抗体也可呈阳性,有蛋白尿,但无LE的其他特征。妊娠前病情缓解致少已3个月和无明显肾病心脏病的孕妇可很好地耐受妊娠,SLE活动期妊娠大约有50%的患者在孕期病情加重,少数可致死亡或发生持久性肾损害。孕期内首次出现SLE表现的发病率高,然而有三分之二以上病例于产后病情缓解,以后可再次妊娠。SLE能显著增加妊娠产发症,胎儿和新生儿疾病率和死亡率也有显著增加。妊娠期SLE治疗是复杂的,环磷酰胺和苯丁酸氮芥有高度致畸性,对有合适指征者,审慎应用并掌握强的松的剂量是安全的。硬皮病:妊娠时硬皮病无明显影响,反之亦然,但若有肾脏受累,则孕妇及胎儿危险性增加,有先兆子痫及肾功减退者,应中止妊娠。皮肌为:孕激素使皮肤炎加剧,但妊娠伴有皮肌炎的患者,60%皮肌炎无变化,20%好转,20%加剧。

  (3)其它疾病AIDS对胎儿有破坏性影响,婴儿有高的AIDS发生率,最近描述了一组畸形综合征,发生于AIDS孕母所生的AIDS或AIDS相关综合征患儿,该综合征特征为:小头、眼距过远、方颅、扁鼻梁、斜视、矮鼻、青色巩膜和厚唇等。

  另外,有人研究了妊娠对感染了HIV妇女生存率的影响,其相对危险度分别为:死亡1.8,HIV感染进展1.41,发展为HIV并发症1.63,CD4细胞数目降至200x106/L以下0.73。恶性黑色素瘤:妊娠使恶黑加重或恶化者不多,石原报告40例不育龄妇女,其中仅一例与妊娠明显有关。神经纤维瘤:可于妊娠时发生,原有损害可增多、扩大、有痛感或引致中枢神经系统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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