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直性脊椎炎的诊断其内容包括:
(1)临床标准:①腰痛、晨僵3个月以上,活动改善,体息无改善;②腰椎额状面和矢状面活动受限;③胸廓活动为低于相应年龄、性别的正常人。
(2) 强直性脊椎炎放射学标准:骶髂关节炎,双侧≥Ⅱ级或单侧Ⅲ~Ⅳ级。Ⅱ级为轻度异常,可见局限性侵蚀、硬化,但关节们隙正常。Ⅲ级为明显异常,在侵蚀、硬化、关节间隙增宽或狭窄、部分强直等1项(或以上)改变。Ⅳ级为严重异常,即完全性关节强直。
(3)强直性脊椎炎的诊断:肯定强直性脊柱炎:符合放射学标准和1项(及以上)临床标准者。可能强直性脊柱炎:符合3项 临床标准,或符合放射学标准而不伴任何临床标准者。